內在因素是指我們本身的原因,令自己的地方難以出產作家。我們都不會不同意,香港是一個腳步急速,講求效率的社會。對於作家這種靠豐富想像力和觀察力的職業,父母通常不會予以培訓,還是不以為然,甚少家長會鼓勵孩子多創作,甚至創作後投稿。而且,香港講求通才,就連歌手都要兼棲影視才可生存。對香港在說,作家以筆耕,並不是一個穩定的工作,甚至是一個投機的工作。結果,有人喜歡的,就成為流行作家,大家追捧為才子,然後創作的空間和時間越來越少。反之,一個未成功的作者,即使他有勇氣跟別人說自己是作家,從事寫作活動,旁人都會以各種理由勸退。反觀外國,早有小學生寫小說投稿,然後總有出版社願意支持,孩子的作家夢成了,堅持下去的機會就大了。以J.K.羅琳為例,不少人都知道他離婚後每天就坐在咖啡店內寫作,幾經艱難完成了《哈利波特》七本故事。學生多以此事指出「有志者,事竟成」。但試想想,若J.K.羅琳生在香港,有機會嗎?
在外在方面,有求就有供,香港的寫作班一直都不受歡迎,亦沒有一個有系統,長期而且素質高的寫作訓練班。回想起香港當年成為整個亞洲裡電視資訊的龍頭,其中一個主因是香港的藝員訓練班既有素質,亦有系統;既有理論,又有實踐。正因為有這樣的課程,造就了不少有特色,有才華的演員,推動香港的電視電影行業。寫作其實同此理,外國有不少大學專門開辦寫作課程,讓有識之士,有能之士可以有機會認識寫作,嘗試寫作,大學更會資助優秀的學生出版作品。亦正是這個原因,香港書店裡的翻譯作品總比本土的作品多得多。
香港一直有其特色,從前就是東西文化交匯點,現在是世上極少數推行一國兩制的地方。客觀環境的特色,本身就可以造就香港這片文學土壤。還有,在香港可以資訊日新月異,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的地方,我們可以有太多機會想像,亦有太多機會構思;有太多參考,也有太多空間。我們不要再單純只想不做,亦不能只吸收,只讀書而不寫作,又不交給出版社。最可怕的是,只要我們不要只懂得吸收,只懂得讀,卻輸出,不知創作,一日這樣,香港的文壇也沒有抬頭之日。
最近,網上流傳了一個故事《那夜凌晨,我坐上了旺角開往大埔的紅van》。我看了特別感動。雖然其故事不論在情節和文筆都有改善處,但這已經是近年來難得的嘗試了。有興趣又不怕髒話的朋友可以一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