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

陳獨秀









在書局逛了一圈,駭然看見唐寶林的著作《陳獨秀全傳》,我很感興趣,就把書拿下來,翻了翻,發現書上有一句是這樣:「陈独秀:1879109日出生,1942527日病逝。」已七十年了。陳獨秀,這一個中國共產黨不願提的中共創黨人,影響現代中國深遠的一代偉人,離開人世已經七十年了。

陳獨秀是中國現代史上一位劃時代的大人物。由於獨立反對派分道揚鑣,數十年被中共視為死敵,誣名達十項之多,至今不予恢復名譽。

對於陳獨秀,我想起一詩句:「俠骨霜筠健,豪情風雨頻」。那是當年陳中凡教授贈陳獨秀詩中一句,用此句讚揚陳獨秀的「俠骨」、「豪情」;亦是由於這才幹,所以經常歷劫。全詩是這樣的:荒荒人海裡,聒目幾天民?俠骨霜筠健,豪情風雨頻;人方厭狂士,世豈識清塵?且任鸞鳳逝,高翔不可馴。

一個有性格的人就瀟灑;瀟灑的人就自然容易有「感情缺失」。陳獨秀也不例外。19261月下旬,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陳獨秀與黨中央失去了聯繫。他到哪裡去了?是被國民黨秘密拘捕、暗殺,還是發生了什麼意外?當時,由於陳獨秀的身份特殊,他的住處得經常搬動,地址絕密。中央和他聯繫,只能通過中共中央會計兼秘書任作民。但任作民在1月中旬後就聯絡不上陳獨秀了。任作民急得淚到流了,到處找他也找不著。後來,陳獨秀忽然笑嘻嘻地出現在任作民的住所。任憑他們怎樣「逼供」,陳獨秀也沒有透露自己的行蹤。

經過幾十年後,事件真相大白了。原來,有妻室的陳獨秀與一個女人同居,所以他不願讓任何人上他家。他因病住進醫院,是由一個女人照料生活。當時那個女人懷了身孕,陳獨秀就跟她到醫生產子去了。那個女人生了個女兒,叫「陳虹」。一個身繫政黨命脈的人,忽然失蹤一個月,就是為了送自己心愛的女人到醫院分娩,把一切都放下,這真只可用「瀟灑」二字形容了。可能有人會說:「這人風流多情,又棄國家於不顧,算不上英雄。」我只覺得,不管他的私德如何,這樣肯不惜一切的風流才子,已值得我為他鼓掌。

陳獨秀在「五四運動」中不僅發揮了領導作用,而且,身先士卒,衝鋒陷陣。後來因派發《北京市民宣言》而被捕。陳獨秀受了三個多月的牢獄之苦後,在社會各界的營救、聲援下於916日獲釋。李大釗則獻上詩作《歡迎獨秀出獄》:
  你今天出獄了,
  我們很歡喜!
  他們的強權和威力,
  終究戰不勝真理。
  什麼監獄什麼死,
  都不能屈服了你,
  因為你擁護真理,
  所以真理擁護你。

最後,我還是沒有把書買下來。原因?太厚重、太沉悶了。買了這本書回家,我怕自己只會把它當作枕頭。

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

人和獅子

讀司徒華先生《一枝清采》,有這樣一個故事:

《奴隸與獅子》
羅馬時候,一個奴隸不堪主人的虐待,逃跑了。為了躲避追捕,他走進長著茂密樹木的深山。由於找不到食物,變得非常衰弱而生了病。一天,爬進一個洞裡,躺下,睡著了。

忽然,一陣吼叫聲把他吵醒。睜眼一看,一隻獅子走進來。他很害怕,心想,一定會被獅子吃掉。但很奇怪,獅子的腳似乎受了傷,一拐一拐地走近,而且不再吼叫,對他沒有甚麼敵意,還向他舉起一隻前爪,頭不停地揩擦他的肩膀,好像說:你能幫助我嗎?

他大膽地拿著獅子的前爪,細心看看牠的腳掌,原來有根長長的尖銳的刺。他用手指著住刺的末端,用力一拔,把刺拔了出來。獅子的痛苦解除了,高興得一跳一跳,又用舌頭去舐這位朋友的手、腳、頸和胸膛。

獅子和奴隸,從此成為了朋友。牠每天都從外面,把食物帶回來給奴隸吃,夜裡並排著睡覺。奴隸不用再捱餓,病也好了。他覺得比做奴隸時,吃不飽和捱打,而且還可以自由走出洞外,生活得好得多。

一天,他走出洞去,被士兵發現,捉住了,並認出是逃跑了的奴隸,押解回羅馬。

那時候的法令,逃跑的奴隸,要和一頭獅子搏鬥。這是一頭飢餓的獅子,被捉了,關起來,幾天不給任何食物,與牠搏鬥的奴隸總是被吃掉了的。

執行法令的時間來到了。成千上萬的人,擠進競技場,去看人獅搏鬥。奴隸被帶進場裡來,觀眾為他即將到來的死亡,瘋狂地叫喊。接著,一頭發出飢餓的吼叫的獅子,被放了進場裡,直向場中放置了的飼物,奔跑而來。觀眾的叫喊,變得更響亮而且殘酷!

奴隸一看,認得這頭獅子是他的老朋友,就是那一頭和他一起生活過的獅子。獅子也認出了他,撲上前去,和他擁抱起來。

初時,觀眾還以為他們在搏鬥,叫喊不但瘋狂和殘酷,簡直有血腥味。過了一會,看清楚了,竟不是搏鬥,只見獅子用頭揩擦奴隸的頭,用舌頭舐他的頸,舐 他的胸膛和手,還蹲下來舐他的腳。奴隸也蹲下來,提起牠的一隻前爪,端詳牠曾受傷的腳掌。整個競技場靜下來,觀眾都屏息著,不知道所發生的是怎麼一回事。 又過了好一會,他們才想起本來是要來看一場血腥搏鬥的,現在卻失望了,於是鼓譟四起,又發出瘋狂、殘酷、血腥的叫喊。「放箭!」一個軍官下令,奴隸和獅子 都死在士兵的箭下。


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

吹水



上文提及了「牛頭唔搭馬嘴」和中國史籍《左傳》有關。其實,現代的俗語,大多都運用了典故,即用典。用典是一種修辭手法,凡引用過去有關人、地、事、物的史實,或語言文字,用作比喻,以增加詞句之含蓄與典雅者,即稱「用典」。用典既要學習原文的意思,又必須能夠在典故中求新,更須能令如己出,而不露痕跡,方為佳作。今日的俗語,很多都是融化了前人詩句而成。就像今日的題目——吹水。

所謂「吹水」用書面語解釋,大致可以理解為侃侃而談。有關其來源,有人嘗試作這樣的解釋:(一)不停的說話,令跟前的水面出現微漾;(二)不停的說話,連咀裏的唾沫也被吹出來。兩者都形象地把一個人說話時的模樣形容出來。但原來,「吹水」一詞,源自《南唐書.馮延巳傳》記載的一個故事。

南唐皇帝李璟,好讀書,善文詞。繼位後,他特別看重詞人。馮延巳就是因詞作得好而升官。有一次,馮延巳寫了一首《謁金門》,其中有一句「風乍起,吹皺一池春水。」意思是:風兒乍起,輕輕地掠過水面,本來平靜的一池春水,微微泛出漣漪。李璟取笑馮延巳說:「『吹皺一池春水』,干卿底事?」「干卿底事」解釋為「關你甚麼事」。

從此,這一句《謁金門》「吹皺一池春水」就成了「與你有何相干」或「多管閒事」的歇後語了。後來,廣東人把「吹皺一池春水」濃縮成「吹水」,用作「說與自己無關的瑣事」之意。

由此可見,人要創新,很多時候會基於一個源頭。人由一個源頭引發起意念,再從這個源頭為基調,加以改編、仿作,自古以來都很常見。用典就是一例,它的引用及改變意味是很明顯的。這樣的改編、創作用現代政府的眼光看,這叫做「二次創作」,有可能侵犯版權,並將立法規管。

對於二次創作,我推薦一段影片,從電影《無極》改編過來的《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》。看過電影《無極》的人,自會笑掉大牙!


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由「風馬牛不相及」到「牛頭不對馬嘴」到「九唔搭八」


我們常說,兩種事物彼此毫不相干,就會用上「風馬牛不相及」、「牛頭不搭馬嘴」或「九唔搭八」。我就有懷疑,「風」跟「馬」、「牛」的確「不相及」,但「馬」和「牛」都是動物,牲畜,豈會不相及?還有一句「九唔搭八」,是指說的話完全脫離主題,或令人摸不著頭腦。如果「搭」的意思是「連著」的話,「九」明明就搭「八」。一查之下,原來其中有一個故事:

春秋時代,齊桓公率領軍隊侵略蔡國,把蔡國打敗了。接著又進入楚國。楚王派人對齊桓公說:「君處北海,寡人處南海,惟是風馬牛不相及也。」全段話的意思是:齊國在黃河以北,楚國在長江以南,兩國距離這麼遠,縱然放任牲畜互相追逐,都跑不到對方的國境來。如此,「風」、「馬」、「牛」有甚麼意思呢?原來,「作動詞用,意思是指「放逸、走失」。馬和牛是不同種類的動物,根本不會彼此產生吸引而交配。這裡是形容齊、楚兩地相距甚遠,馬、牛不會走失至對方境內。相類似的解釋還有一種,《古文觀止》云:牛走順風,馬走逆風,喻齊楚不相干也。由此引申至「兩件事情毫不相干

「風馬牛不相及」中的「馬」「牛」,一直到明代就有所轉變。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第十一卷:「皂隸兜臉打一啐,罵道:『見鬼,大爺自姓高,是江西人,牛頭不對馬嘴!』」在句中,「牛頭不對馬嘴」正就是「風馬牛不相及」的意思。

至於,「九唔搭八」,其實來自「牛頭不對馬嘴」,「九」和「八」分別是「牛」和「馬」的音轉。而「頭」和「嘴」就省去了。又有一說,指「九唔搭八」原本是髒話,說法為「鳩唔搭柒」。後來因為在電影中不能說髒話,就被人稍作改變為「九唔搭八」出現,從此便廣泛流傳成為坊間的口頭禪。

語言就是這樣,變化很快,也可以很大。由「風馬牛不相及」到「牛頭不對馬嘴」到「九唔搭八」,就是一例。

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

簡單的詩不簡單


香港城市大學有一門必修課,叫《中國文化科》。這門課的由來,相傳和該校前校長張信剛有關。當年張信剛走馬上任,邀請了很多學生進行面談。面談當中,張信剛都會問一道問題:請背一首唐詩。受邀學生不約而同,唸出一首《靜夜思》。張信剛認為他們只懂《靜夜思》,實在不足,於是決定推行中國文化科,增加學生對中國文化的認識。

其實,這首詩一點不易。先錄出此詩:

《靜夜思》
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。
舉頭望明月,低頭思故鄉。

先從讀音出發,詩題的「思」是名詞,應該讀作「試」,而不讀「思考」的「思」。從題目看,李白所寫的內容是:在靜靜的晚上裡引發出來的情思。

再從格律出發,此詩只有四句,每句五字,加上「霜」和「鄉」押韻,令不少學生容易混淆《靜夜思》為五言絕句。但從平仄看,《靜夜思》該是古詩,而非絕句。

現在,我們開始看詩句。我小時候就覺得此句非常奇怪。小時候老師這樣跟我們解釋:李白半夜起床,在窗外看見明亮的月光,就懷疑月光是地上的霜雪。我當時就覺得:「怎麼李白這樣糊塗,把天上的月亮看成地上的霜雪?另外,李白寫得都不是特別好。李白晚上起來看見月亮,該是『床外』而非『床前』呀!還有,李白也太不知足了吧!雖然他在家鄉之外,但還有睡床可供休息,比很多人的環境好多了!」

後來深入研究才知道,首句的「床」原來不是「睡床」,而是「井欄」。《辭海》解釋,「床」字有三義:「臥具也,古坐具亦曰床」;「井上圍欄」;床形物。因此,「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」應該這樣說:

這一夜,李白無家可歸,被迫在井邊的圍欄休息。看著井裡的月亮倒影,加上天氣寒冷,李白於是懷疑是天上的霜雪落到地上來了。他自自然然舉起頭來,看看晚空中明亮的月光。噢!證實了。原來只是月亮,不是霜,就低下頭來,又想到自己的現在的處境。這時候,李白不禁想起家鄉舒舒服服的環境。

這樣才可以解釋李白當時的可憐情境,而整首詩的情意就深多了。

如果,有學生在唸一首《靜夜思》之後,這樣為張前校長解釋,今日的城大學生還要讀此必修科嗎?

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

相濡以沫

我是因為第3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才看《龍門飛甲》。電影趙懷安(李連傑飾)對凌雁秋(周迅飾)說:「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於江湖。」這句話令我不禁沉醉思海,再也顧不上劇情發展了。因為對我來說,這句說話透露出一種最灑脫、最自由、最偉大的情感。

此句出自莊子《莊子.內篇》:「泉涸,魚相與處於陸,相呴以濕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於江湖。」泉水乾了,兩條魚一同被擱淺在陸地上,互相呼氣、互相吐沫來潤濕對方。與其在危難中互相扶持,還不如大家從未認識,快活遊走於廣闊天地。的確,當兩個人共同生活在苦難之中,大家通常會互相持、鼓勵,彷彿有個伴,苦難就會分半一樣。但與否要面對痛苦,才會有同伴;那麼,我不要痛苦,也不要那跟我一起面對苦難的同伴了。很多人把這一句套用在愛情之上。如果要擁有愛情,得面對失去愛情、戀人離己而去的痛苦,那就寧願連愛情也不要了。

這些日子,我過得實在不容易。我深深明白到,其實這個社會,就是一片大陸;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離開水的魚,都是靠一點口水來滋養生命。如果不相濡以沫,我們都只有死路一條。天主在《聖經》中云:「人單獨不好。」於是創造了厄娃。由那時候起,人就已經是一尾離開了水的魚,走不了回頭路了。不管是天主旨意或是世人所為,我們本來就沒有誰可以回到江湖。不能回到江湖,又豈能「相忘於江湖」呢?

其實,人不一定要到苦難時才能「相濡以沫」;「相忘於江湖」也不見得一定最好。平日在生活中互相幫助,互相鼓勵,傳播正面的動力,對己對人都好。所謂「不經一番寒徹骨,哪得梅花撲鼻香?」在困難中,我們才能成長。若一心只想著「相忘於江湖」,和一尾只有七秒記憶的金魚有何分別?

這時候,收音機傳出姜育恆《驛動的心》。這一首臺灣民謠,正好為我表白:
「哦 路過的人 我早已忘記
經過的事 已隨風而去
驛動的心 已漸漸平息
疲憊的我 是否有緣 和你相依」 

 

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

倪匡的「十個字」

前幾天,我乘著在家吃晚飯的時間,打算稍憩一會,在網上重溫第3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,飯後就立即開始批改文章。著名小說家、編劇倪匡獲得終身成就獎,徐克為他頒獎。倪匡與在場嘉賓送上長達幾十秒的掌聲後,笑著出場,拿出一張紙說:「大家不用擔心,我不會說很久。有稿子。只說了十個字。」台下一陣輕笑。我不禁心想:倪匡知否電視台會「圈」你。只看見倪匡看著手裡的紙緩緩唸道:「多謝大會,多謝大家,多謝。」然後收紙,結束,離開。眾人驚訝錯愕的同時,亦拍手大笑。我聽到這裡,也笑出來了。


倪匡即是倪匡,多年來不改其幽默的風格。厲害,真是厲害,言簡意賅,比花了五分鐘胡謅的詹瑞文不知好多少倍。再仔細一想,為甚麼我們說倪匡這說話幽默,能夠吸引觀眾,引人發笑呢?


首先,倪匡先營造一個長篇大論的氣氛。他緩緩步出頒獎台,極有耐性地讓觀眾鼓掌,一副老態龍鍾的樣子,再說:「大家不用擔心,我不會說很久。有稿子。」平日的倪匡說話還用稿子?拿出稿子的動作是要讓觀眾誤以為這次倪匡的話真多了,多得要用稿子。同時,每個觀眾都知道大會不可能讓倪匡說「十個字」,間接讓觀眾有引頸以待之感。


其次,倪匡又運用了一種修辭技巧,叫「雙關」。雙關是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,利用詞的多義和同音的條件,有意使語句具有雙重意義,言在此而意在彼。雙關可使語言表達得含蓄、幽默,而且能加深寓意,給人以深刻印象。雙關又分爲兩種:語意雙關和諧音雙關。倪匡說的「十個字」就是運用了語意雙關。他「誤導」觀眾,以為他將會有一場五十分鐘的演講,隨後立即用「多謝大會,多謝大家,多謝」揭破「偈語」。大家在迷惑之際,忽爾明白了「十個字」的真正意思,更明白到自己被倪匡大師戲弄了一番,豈能不哄堂大笑呢?


倪匡一席話,讓我不禁看看桌上吃剩的紅衫魚,跟自己說:「對於這些文章,我『桌桌有魚』。」

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

從《書馬犬事》看咬文嚼字

這一天,我在家中閱讀《唐宋八家叢話》和沈括《夢溪筆談》,讀到兩個故事,情節相似,人物不同,我姑且撮寫為一個故事。

有一天,歐陽修和幾個翰林院學士在洛陽郊外遊玩,一匹正在狂奔的馬當街踏死了一條黃狗。歐陽修建議大家各自敘述這件事。不消一會兒,大夥兒都寫好了。
(一)「馬逸,有黃犬遇蹄而斃。」
(二)「有黃犬臥於通衢,逸馬蹄而殺之。」
(三)「適有奔馬踐死一犬。」
(四)「有犬死奔馬之下。」

歐陽修都嫌他們太囉嗦。他們問歐陽修會怎樣寫。歐陽修說:(五)「逸馬殺犬於道。」朋友相視一笑,深為歐陽修為文簡潔所折服。

 於是一個奔馬踏犬故事,就有五種寫法。按簡潔看,當然數歐陽修的最短。但是否寫得最好,就要分析一下,才能下判斷:

:先看見馬飛奔而來,繼而看到黃犬被踩死,也十分妥當。說這句拙澀,是因為「遇蹄而斃」的「遇」字只有「遇見」卻無「撞擊」之意,難以描繪出情景之猛烈。重點寫「馬」,以「馬」為主語,「馬」不寫其色,「犬」則冠以「黃」,為甚麼呢?「遇蹄」暗示責任不在「馬」。

〈二〉寫得最具體而冗長,寫出了實況和事件發生的原因:狗臥在街道中心,一隻脫韁的疾奔的馬把牠踏死了。加上一個「黃」字,就更完整。這應該是最標準的寫法。著眼在犬,指出狗臥在街道中心,「臥」字描寫死前狀態,有「衢」描寫場所,還有「通」字修飾。

:著重時間,所以加了一個「適」(剛剛)字。

〈四〉:重點寫「犬」,以 「犬」為主語,也很簡潔,只比歐陽的多一字。但這句只說了死因,「死」這個動詞,重在說其結果。至於如何死的,沒有描述。

〈五〉:簡則簡矣,並出於歐陽修手中,但未必最佳。這句中「逸馬殺犬」是已知情況,「於道」讓我們看出「逸馬殺犬」的場所,沒有講「犬」的情況,沒有講「道」的情況,甚至也沒有講如何「殺」。

以上各句,各有各的特色,各個作者的角度不同,著眼點不同,所以有不同的寫法。文字不能單抽出一句來評論,須全篇去看。簡潔是文字的一個標準,但不是唯一的標準。歐陽修以寫史書為例。歷史的寫法,應詳則詳,應簡則簡,此事並非重大,所以便以簡潔為標準去作批評。

我們在「咬文嚼字」,是因為文字要咀嚼,才易消化,從而嚐得滋味,有所體會。

同學,你認為哪句寫得最好?為甚麼?